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女儿墙防水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女儿墙防水维修项目招标文件.doc
招 标 人: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铭传路215号
联 系 人: 刘二景
电 话: 0551-65773312-8195
传 真:
日 期: 2024年6月14日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卷 投标须知………………………………………………………………………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组成…………………………………………………………………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开标……………………………………………………………………………
六、评标……………………………………………………………………………
七、招投标纪律……………………………………………………………………
八、合同的授予……………………………………………………………………
第二卷 附件(供应商投标书按此格式准备)………………………………………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六 技术方案…………………………………………………………………
附件七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八 投标人资信资料…………………………………………………………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邀请函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针对工程项目的价格及材料、规格、品牌等,拟采取邀请招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合作方。拟邀请的投标人是招标人在国内同行业中经过仔细考察筛选出来的。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14日
第一卷 投标须知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拟对厂房及女儿墙防水维修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厂房及女儿墙防水维修项目
2、招标方式: 现场招标、暗标、四轮报价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人资质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资质、且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单位或授权供应商;
4.2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 50 万元以上的生产单位或者是注册资金50 万元以上授权供应商;
5、投标与开标
项目 |
时间地点 |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
时间: 2024年 6 月 14日上午 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铭传路215号 |
投标方对《招标书》回复确认时间 |
时间: 2024年 6月 21日 17 点之前 方式:通过EMAIL或传真予以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24年 6月 22 日 10点之前 标书送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铭传路215号 |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
第二卷 附件
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按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2.2招标人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以答疑的形式进行解释。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或解释应予以确认,该部分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3.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资格文件
1.1 投标人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
1.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最新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其他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2、投标报价书
2.1投标报价书。报价书中必须有详细的分项名称说明、数量、单价、扣率、总投标金额等,如以外币报价,需注明与人民币汇率。
2.2投标报价书说明。
2.3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差异说明。
3、投标方案、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
4、实施组织设计、实施步骤
上述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和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差异大小,必须汇总说明。
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有相应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80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圆整。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支票或银行汇票。(如需在招标会开始之前收取需详细说明收取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 。
开户行及账号: 。
4.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4.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4.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2.3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2.4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
4.3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宣布中标人后予以退还。
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一式 两 份( 一 正 一 副)。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报价表均有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6、 投标报价
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表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6.2 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述的金额之间有差异,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6.3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4标书报价要加盖企业及其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密封封口应用封条完全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址等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封口应加盖骑缝章。
7.2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指定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铭传路215号_。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是无效标书。
7.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7.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偿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8、无效投标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8.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印鉴。
8.2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
8.3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偏离,投标书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4投标书严重错项、漏项,费用额超过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额度;
8.5代理投标人未附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写或字迹潦草、模糊不清。
8.7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8.8逾期送达的标书。
8.9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8.10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五、开标
1、开标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1.2开标由招标人选定人员组成评标小组遵循竞争择优、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标。评标期间,招标人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询标。
1.3开标时,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密封以及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在检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不符合资质等级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4评标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投标文件的澄清
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评标(可在下述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1、评标方式:价格权重100%,即报价最低者中标。
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参加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有关的其他人泄露评标情况。
3、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人在投标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5、评标小组应坚持平等、自主、客观、公正和注重信誉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通过评议,选择报价合理、实施方案先进、质量、周期保证措施可行的投标书、完备性好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6、各投标人应尊重招标小组做出的最后选择,不得在投标结束后以任何方式做出妨碍招标方工作、损害招标方利益的行为;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以及依法追究其责任,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不再考虑与该投标方进行合作。
七、招投标纪律
1、投标人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自主编制投标书,禁止以故意加项、漏项等方式来抬高或无原则地压低报价。
2、禁止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参与投标;
3、禁止投标方围标、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禁止相互串通抬价、操纵投标价格;
4、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服务机构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禁止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禁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禁止投标人不当干预评标委员会正常评标活动;
8、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期后毁标;
9、投标书需要澄清的内容必须书面填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不得进行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11、整个招投标过程如有某个投标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其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是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方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中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并且赔偿给招标方相当于中标金额5%-30%的违约金,具体赔偿比例由招标方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共同参与以上违反招标纪律规定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串标围标的投标方将列入招标方的黑名单,不再进行合作。
12、投标方向招标方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方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且将列入招标方的黑名单,不再进行任何合作。招标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终止或解除与投标方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关系,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并应支付投标方至少相当于贿赂或不正当利益十倍的违约金。
(以及招标组织方对供应商的其他约束条件)
13、投诉渠道
投诉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铭传路215号总经办。
八、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人。
2、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3.2中标人如不按前款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组成合同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中标通知、技术要求及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4、合同条款
合肥高科厂房及女儿墙防水维修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铭传路215号
乙方(施工方):
地址: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肥高科 厂房及女儿墙防水维修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名称:合肥高科厂房及女儿墙维修项目
1、工程地址:
2、工程内容:见附件一《基建施工报价清单》
1、工程总造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 元)。
2、以上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三、付款方式及支付节点:
支付方式:全部完成验收通过后支付95%( 元)工程款,扣留5%( 元)做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公历日 天。
2、如遇下述情况工期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施工场地;
(2)甲方发生重大情势变更;
(3)发生不可抗力严重影响工程项目;
(4)雨雪大风天气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2、乙方在甲方所有基建维修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标准,一但发现工程质量(如工程量、使用的材料、工艺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取消乙方施工单位合作资格,并不再支付在甲方账上未支付的工程款。因质量不合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执行。
六、工程竣工和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乙方完成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时,首先应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再经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使用部门签字认可。
2、工程移交: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甲方使用。
3、工程以外增加的其它工程项目,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以现场验收方为准。投标报价时清单里有此单价的参照投标时工程量清单单价,无此单价按相应定额计价或另行商定。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开工前,按时交出工程施工所需场地,办理相关进场手续。
2、甲方指派梁灿为代表,联系方式13655697268协调处理工程施工现场、支付乙方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3、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若未及时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拖欠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联系方式: 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工作期间的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5、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具体条款按附件三《安全协议》
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设施)。
7、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如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或因质量问题而需返工,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5‰进行扣除费用。
八、工程质量保修
工程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保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整改,甲方发出通知1天后,乙方懈怠不及时维修的,甲方委托第三方维修,上述费用均从质保金中扣除,保修期从返工之日起重新计算。
九、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协议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附件:
附件一《基建施工报价清单》
附件二《安全协议》
甲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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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